欧盟的PED(Pressure Equipment Directive,压力设备指令) 和TPED(Transportable Pressure Equipment Directive,移动式压力设备指令)认证是针对压力设备在欧盟市场销售和使用的强制性合规要求。以下是对这两项认证的详细介绍:
一、PED认证 (Pressure Equipment Directive) – 压力设备指令
- 指令名称: 压力设备指令 (Pressure Equipment Directive)
- 现行法规: PED 2014/68/EU (取代了之前的97/23/EC)。这是当前强制执行的法律框架。
- 适用范围 (Scope): PED适用于最大允许压力 PS > 0.5 bar 的固定式压力设备、组件和成套装置。涵盖:
- 容器 (Vessels): 如储罐、反应釜、热交换器等。
- 管道 (Piping): 用于输送流体的管路系统。
- 安全附件 (Safety Accessories): 如安全阀、爆破片等,用于保护设备免于超压。
- 压力附件 (Pressure Accessories): 如阀门、过滤器、压力表等。
- 承压部件组成的承压设备 (Assemblies): 如锅炉、成套化工装置等。
- 认证流程:
4.1. 风险类别划分 (Risk Category): PED认证的核心是基于风险的评估。设备根据其潜在危险性被分为不同的类别。决定因素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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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流体类型:
第一组 (Group 1): 危险流体(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氧化性)。
第二组 (Group 2): 其他流体(如水、空气、氮气等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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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设备状态: 气体或液体。
- 关键参数: 最大许用压力 (PS) 和 容积 (V) 或 公称尺寸 (DN)。
根据以上因素,设备被划分为从低到高的五个风险等级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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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SEP (Sound Engineering Practice / 良好工程实践): 风险最低,无需公告机构介入,制造商自我声明,不能贴CE标志。
- 类别 I (Category I)
- 类别 II (Category II)
- 类别 III (Category III)
- 类别 IV (Category IV): 风险最高。
4.2. 符合性评定模式 (Conformity Assessment Modules): 风险类别越高,评定要求越严格。制造商需要根据其风险类别选择一个或一组评定模式。常见的模式有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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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模式 A: 内部生产控制(自控)。
- 模式 B: 型式检验。
- 模式 D/E/F: 与生产/质量相关的体系审核。
- 模式 G: 单台验证。
- 模式 H: 全面质量保证。
4.3. 公告机构 (Notified Body, NB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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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对于 SEP 和 类别 I 的设备,通常制造商可以自行评估(模式A)。
- 对于 类别 II、III、IV 的设备,必须由欧盟授权的公告机构介入,进行审核、检验和认证。
4.4. CE标志 (CE Marking): 一旦设备通过了符合性评定,制造商必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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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起草一份符合性声明 (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, DoC)。
- 在产品上加贴 CE 标志,以及公告机构的识别号(如果适用)。
- 关键要求:
- 基本安全要求 (ESRs): 法规附件 I 规定了设备在设计、制造、材料和测试等方面必须满足的基本安全要求。
- 合格评定程序: 根据设备的类别(基于流体的危险性、存储能量大小等因素划分),制造商必须选择并完成特定的合格评定程序。类别越高(风险越大),程序越严格,通常需要公告机构 (Notified Body) 介入进行设计审查、型式试验、生产质量保证体系审核或产品认证等。
- CE 标志: 设备符合 PED 要求后,必须加贴 CE 标志。这是允许在欧盟/欧洲经济区自由流通的法定标志。
- 符合性声明 (DoC): 制造商(或其欧盟授权代表)必须签发一份符合性声明,声明设备符合 PED 要求。
- 技术文件: 制造商必须建立并保存技术文件,证明设备符合基本安全要求。
- 制造商责任:
- 确保产品设计制造符合 PED 要求。
- 执行适用的合格评定程序。
- 编制技术文件。
- 签发符合性声明 (DoC)。
- 加贴 CE 标志。
- 在产品上标注必要信息(制造商、最大允许压力/温度、类别等)。
二、TPED认证 (Transportable Pressure Equipment Directive)
- 指令名称: 移动式压力设备指令 (Transportable Pressure Equipment Directive)
- 现行法规: TPED 2010/35/EU (整合并取代了之前的指令,如 1999/36/EC)。这是当前强制执行的法律框架。
- 适用范围(Scope): 适用于运输危险货物的移动式压力设备 (TPED)。主要包括:
- 气瓶 (Gas cylinders – 可重复充装):如氧气瓶、乙炔瓶、二氧化碳瓶。
- 管束式集装格 (Tubes and Bundles of Cylinders – 可重复充装的气体长管)
- 移动式压力容器 (移动罐柜、罐式集装箱、罐车 – 可重复充装)
- 气瓶/管束/移动式压力容器上的阀门和其他附件。
- 液化石油气 (LPG) 罐车也包含在内。
- 注意: 用于运输危险货物的气雾剂喷雾罐 (Aerosols) 和一次性气瓶通常由其他指令(如化妆品指令、GPSD)覆盖,而非 TPED。
- 认证流程:
4.1: 与 ADR/RID/ADN 的关系: TPED是一个“框架指令”。它规定了认证和检验的法律流程,但具体的技术设计、制造和检验要求,则直接引用了国际危险品运输协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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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ADR: 欧洲国际公路运输危险货物协定。
- RID: 国际铁路运输危险货物规则。
- ADN: 欧洲国际内河运输危险货物协定。 因此,要符合TPED,设备必须首先满足ADR/RID/ADN中的技术规范。
4.2: π 标志 (Pi Mark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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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这是TPED最显著的特征。通过TPED认证的设备,加贴的是 π (Pi) 标志,而不是CE标志。
- π 标志表明该设备既符合TPED指令,也符合ADR/RID/ADN的运输要求,可以在欧盟成员国之间自由运输。
- 标志旁边同样会附上公告机构的识别号。
4.3: 符合性评定与定期检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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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首次评定: 新设备投放市场前,必须由公告机构进行符合性评定,通过后才能打上π标志。
- 定期检验 (Periodic Inspection): TPED的一大特点是它覆盖了设备的整个生命周期。所有在用的移动式压力设备必须按照ADR/RID/ADN规定的时间间隔(如每5年或10年),由授权的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。通过后,会打上检验机构的印章和日期。
- 关键要求:
- ADR/RID/ADN 的适用部分: TPED 要求设备必须符合国际运输法规(ADR – 公路, RID – 铁路, ADN – 内河航运)中关于设计、制造、初始检验和试验的相关规定。
- 合格评定程序: 与 PED 类似,TPED 也根据设备类型和风险等级规定了合格评定程序。通常涉及公告机构 (Notified Body) 进行:
- 型式批准 (Pattern Approval): 对设备设计进行审查和批准。
- 单个设备评估 (Conformity Assessment): 确保制造的每个设备符合批准的型式和法规要求(通常包括制造过程监督、最终检验和测试)。
- PI 标志和铭牌: 符合 TPED 要求的设备不再使用 CE 标志,而是必须加贴独特的 π (Pi) 标志(在希腊字母 Pi 周围画一个圆圈)。设备上还必须附有永久性的铭牌/标签,包含法规要求的特定信息(如 Pi 标志、制造商、公告机构编号、制造年月、试验压力、容积/水容量、序列号等)。
- 符合性声明 (DoC): 制造商(或其欧盟授权代表)必须签发符合性声明。
- 技术文件: 制造商必须建立并保存技术文件。
- 周期性检验 (Periodic Inspections): TPED 也涵盖了设备投入使用后的定期检验、试验和认证要求(通常每 5 年或 10 年),以确保其持续安全。这些检验也必须由公告机构或成员国指定的主管机构进行。
- 制造商责任:
- 确保设计制造符合 TPED 和 ADR/RID/ADN 要求。
- 申请并获得公告机构的型式批准。
- 在公告机构监督下执行合格评定程序。
- 编制技术文件。
- 签发符合性声明 (DoC)。
- 加贴 Pi 标志并安装铭牌/标签。
- 提供操作说明书。
三、PED认证 与 TPED认证 的主要区别总结
特性 | PED 认证 | TPED 认证 |
全称 | Pressure Equipment Directive
压力设备指令 |
Transportable Pressure Equipment Directive
移动式压力设备指令 |
指令号 | 2014/68/EU | 2010/35/EU |
适用设备 | 固定式压力设备 | 移动式压力设备(用于运输危险货物) |
典型产品 | 固定容器、工业管道、锅炉、压力锅… | 可重复充装气瓶、管束、移动罐柜、罐式集装箱、LPG罐车、阀门附件… |
主要目的 | 使用位置上的安全 | 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+ 自由流通/重复使用 |
认证标志 | CE 标志 | π (Pi) 标志 |
法规基础 | 自包含的基本安全要求 (ESRs) | 符合 ADR/RID/ADN 相关设计制造要求 |
强制与否 | 强制 | 强制 |
技术基础标准 | EN 13445、EN 13480 等 | UN Model Regulations、ADR 等 |
关键活动 | 设计制造 + 首次投放市场 | 设计制造 + 首次投放市场 + 周期性检验认证 |
公告机构角色 | 风险类别II、III、IV强制介入 | 所有新设备和定期检验都需公告机构/授权机构介入 |
四、如何获得认证
- 确定适用指令: 首先明确您的产品是受 PED 还是 TPED 管辖,或者两者都涉及(例如,固定设备上的附件可能属于PED,而运输用的气瓶属于TPED)。
- 识别类别/要求: 根据设备参数(压力、容积、流体性质等)确定其在指令下的风险类别(PED)或适用的具体条款(TPED需符合ADR等)。
- 选择合格评定程序: 根据类别选择指令中规定的合格评定路径。
- 选择公告机构 (如果需要): 对于需要第三方介入的类别或TPED(通常都需要),选择一家欧盟授权的、有相关资质的公告机构 (Notified Body)。可在欧盟 NANDO 数据库查询。
- 进行符合性评估: 与公告机构合作,完成设计审查(型式试验)、质量体系审核、产品测试、最终检验等要求的评估步骤。
- 建立技术文件: 编制包含所有证明符合性证据的技术文档。
- 签署符合性声明 (DoC): 制造商(或其欧盟授权代表)签署正式的符合性声明。
- 加贴标志: 为符合 PED 的产品加贴 CE 标志,为符合 TPED 的产品加贴 π (Pi) 标志 并安装铭牌。
- 周期性活动 (TPED): 确保产品在使用寿命内按要求进行定期检验和重新认证。
五、认证所需文件(示例)
- 技术文件(图纸、设计计算书、材料证明)
- 风险评估及控制文件
-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(如 ISO 9001)
- 制造商声明(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)
- 产品标识说明(铭牌、标志等)
六、认证周期与成本(参考)
项目 | 周期 | 成本估算(视产品复杂性) |
PED 认证 | 2-4 个月 | €3,000–€15,000+ |
TPED 认证 | 3-6 个月 | €5,000–€20,000+ |